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冬季来临,风干物燥,天气寒冷,既是取暖用火、用电的高峰季节,又是火灾的高发期。为了保证我院安全度过冬春季防火期,根据省教育厅湘教明电(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请各处室、各系部一定要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一、 提高认识,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消防安全是保护人的生存权利和提高人抗御火灾的能力作为最终目的,这是一种人文关怀,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在消防工作中的体现。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这既是每个公民的消防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
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我院不断成长发展的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证。因此,全院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加强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消防法规、规章制度,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中。
二、 领导重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处室、各系部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管理,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本部门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工厂、图书馆、电教室、仓库、食堂、配电间、门面、学生宿舍等部位要切实做到安全防火的职责明确,落实到每个人。
三、 结合冬季防火特点和本部门工作特点,开展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各处室、各系部对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工厂、图书馆、电教室、仓库、食堂、配电间、门面、学生宿舍的供电设备、各种电器设备、通风设施等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在检查中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做到落实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在未整改期间不发生问题。
四、 提高警惕,安全生产
各处室、各系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下班后一定要检查本部门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工厂、图书馆、电教室、食堂、配电间、仓库、门面、学生宿舍等部位是否关闭电源、是否留有火灾隐患,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封堵和占用消防通道,严禁挪用和损坏消防设备;严禁违章使用电烤炉取暖做饭、热得快烧水等,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学院商户严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食堂的锅炉间、油料及可燃物存放间等重点部位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不留死角,排除隐患;春节期间,住校师生员工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选择空旷安全的场地进行燃放,燃放完毕一定要检查是否留有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吸烟的同志,一定要特别注意,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烟头一定要掐灭不要随便乱扔,以免发生火灾。
保卫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