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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
2012年11月09日 保卫处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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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医疗和工作、生活秩序,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共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以及长沙市有关决定、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教师学生、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学各单位师生员工,运用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校园环境。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第五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对师生员工特别是青年学生进行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完善管理制度,调节、疏导民事纠纷,化解内部矛盾,预防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重大案件发生,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3、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发生,监督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犯罪人员,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接触劳教人员帮教工作。 
    4、参加市综治委、综治办、办事处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六条 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从学实际出发,部署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检查、考核学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
    4、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
    第八条 各级部门都要带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各部门密切协作,分工合作,共同抓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环节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第九条 每年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和要求分解为具体目标,以《责任书》的形式,逐条逐项落实到各处室、系部
    学各部门及其开办的各种经济实体,门店等单位都要承担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十条 保卫处是学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园内的违法破坏活动,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第十一条 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教学楼、办公楼、实楼、学生宿舍、学生公寓、食堂等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安全,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设施要有专人值班看护,做到“三铁两器”(铁门、铁栏杆、防盗铁锁、监控器、灭火器)设备。
    第十二条 加强门卫管理。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要严格验证、登记,携带物品出门者必须验证检查、登记,符合规定方可放行,出租车辆研究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师生员工开展文化和体育活动或集会、演讲、张贴告示、广告、通知等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汽车、自行车等须在指定位置停放;校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组织群体性活动;不准在校内随意进行摆摊设点等商业性活动。
    第十四条 保卫处、学生后勤服务中心对设在校内的各种经济实体、门店、摊点等加强安全检查监督,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十五条 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奖”,依照《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奖励办法》的规定,表彰、奖励为校园治安防范作出贡献的师生员工。
    第十六条 师生员工要自觉地遵纪守法,维护学治安秩序。不准破坏公物、不准煽动闹事,不准酗酒滋事,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传播偷看淫秽录象书刊。对违反规定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我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达标单位的条件是: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专人抓、专人管,有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完成《责任书》过程中成绩突出并有新的创意,师生员工参与意识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规划之中,做到“六纳入”,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的考核内容;纳入经济承包的协议;纳入目标化管理项目;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条件;纳入师生员工行为规范。“五到位”即:教育认识到位;健全组织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评估到位;总结表彰到位。
    4、有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的防盗措施,无案件和突发事件发生,无犯罪人员,无“六害”丑恶现象,治安秩序比较好。
    5、师生员工有安全感,公共财产有安全保证,档案材料规范。
    第十八条 认真落实学党委制定的《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实行“一票否决权”,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与经济利益挂钩,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奖惩分明。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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