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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2012年11月09日 保卫处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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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门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院内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院内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外国人、港澳同胞,中外记者来,由门卫验证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凡我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0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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