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校园车辆禁止超速,禁止鸣笛,禁止乱停,须在停车位内停车,不挤占别的车位。
二、外来车辆,首次违规停车将张贴《违停告知单》,二次违停采取车轮锁扣措施(解锁需经保卫部审批),并纳入入校黑名单系统。
三、职工车辆,首次违停张贴违停提示,由安保拍照并进行通报,二次违停实行上锁处理(解锁需要报保卫部审核),并通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纳入其所在部门的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评分;累计三次违停,取消年度停车资格,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
四、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需联系部门确认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进入校园,并告知规范停车及预留电话。
五、所有车辆在校内行驶,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指示牌行驶,遇行人须主动礼让,交叉路口减速慢行;严禁逆向行驶,如有发现违规或被抓拍,立即通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六、安保公司应对校园内停车加强监管和规范,做到进出校园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保卫部
2025年2月19日